
几十年了,功夫的长丝缠成了一个火球,堵在了胸口
忘怀,如许高超的人生地步,不过令现在的我略感苍凉
大概你说的对,忘怀历来就不是少量人私有的品德,它生存于每部分的内心
可年青的我,又有什么不妨简单放下?说究竟,我不过一个没有慧根却长跪于佛前不愿告别的痴儿
那应是我见过的最为特殊的酒席了,一些酸萝卜条、暗淡的几根青菜、几块白水煮豆腐,和一些看起来涩涩的似乎没有煮熟的海带
肉也是有的,摆在酒桌的最中央,白花花的尤为打眼
后来三祖父又端来一碟花生米,我便看到了他的手,层层斑驳着的许仍是旧年的尘污,但又黑又硬的指甲却是不见了,或者,是经不住岁月,先行离了去
几天前和人说过,这样的天气是适合恋爱的
我不是春天里的野百合,我也不想恋爱,只是我没打算去学习或者是没有看明白我盲目跟从考研潮流的意义,唯一明白的就是我喜欢这样的天气
有人说:走得最急的长久是最美的得意,伤的最深的长久是最真的情绪
总觉得,踮起脚,就会离快乐很近,然而,心,从未曾走远,快乐却已变成旷古的典范
忽视尘世里,纤纤素手握得住惨白的笔墨,却何尝握得住心中的那抹忧伤?